学生工作

信息安全工程学院学生德育考评办法(试行)

日期:2011-03-28 学院总支    点击:[]

(二)记实内容

记实内容主要以学生平时具体的行为和思想表现为具体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平时参加政治学习、教学、上课,参加班、团等集体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文艺、体育等各类学生活动以及获奖方面的总体情况。

纪实内容在学生德育考评量化指标体系中以"附加分"的形式说明,包括奖励分和惩罚分。

第三条 德育考评量化指标

(一)学生德育考评分由基本分与附加分(奖励和惩罚分)两部分组成。每学年学生的德育考评量化得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二)基本分:

在每学年的学生德育考评工作中,学生如基本达到学生德育考评当中所列内容的要求,政治合格,学习认真,遵纪守法、遵规守纪,诚实守信,遵守公德,热爱集体,团结友善,即可获得德育考评基本分60(70)分。

(三)附加分:

1.附加分是在学生基本分基础上进行的加减分操作,分为奖励分和惩罚分。

奖励分是鼓励那些在具体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大力支持学生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显著,综合素质好,科技竞赛、科研、文艺、体育等能力突出,为集体争得各项荣誉,表现优异的学生,具体细则见下面《奖励分》表格一:

第一学年(此栏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根据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评议小组集体讨论的结果填写) 序号 奖励分 分值 加分

1 积极要求进步(在适评学年提交入党申请1分,参加党校学习获得合格证书2分) 1-2分

2 有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或奋不顾身抢救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等突出的事迹(以事迹材料为准),每项事迹按其社会影响分别加分:校内6分、市级8分、省级10分、国家级12分 同一类别取最高分不同类别累计加分

3 有热心帮助、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以事迹材料为准),每项事迹按其社会影响分别加分:校内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 同一类别取最高分不同类别累计加分

4 学年中个人曾受到校、系级通报表扬(以记录或文件为准),系级2分/次、校级3分/次 同一类别取最高分不同类别累计加分

5 表现突出,学年中个人获得国家、省、市、校、系级荣誉称号或奖励(以证书或有关文件为准),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市级6分、校级4分) 同一类别取最高分不同类别累计加分

6 集体获得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成员(以证书或文件为准),系级2分、校级4分、市级5分、省级6分、国家级7分 同一类别取最高分不同类别累计加分

7 非学生干部同学热心支持班、系、校级学生工作(经核实,有记录)3次以上加1分,累计可加3分 1-3分

8 称职的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任职一学期及以上),班委、班团支部正职负责人4分,副职3分,成员2分,其他干部(包括科代表、寝室长等)1分;系级团、学组织机构负责人正职5分、副职4分,分支机构负责人3分,干事1分;学生党支部成员5分、党小组长3分;校级团、学组织机构负责人正职5分、副职4分、分支机构负责人3分、干事1分 1-5分

取最高限额分不进行累加

9 学习勤奋,刻苦钻研,专业学习成绩年级排名在前1/3的,分别加1-5分。 1-5分

10 代表班或年级参加院级比赛或文体活动,每次加1分,连续加分不超过3次;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文体活动,每次加2分,连续加分不超过3次;代表学校参加文体活动、虽未获奖,每次可加3分,连续加分不超过3次,主要成员可酌情再加1-2分。代表学院参加校级、省市级、国家级科技竞赛的加分见表格二。 1-40(9)分

11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和社会实践活动、科技活动(有记录),每次1分,可累计加5次,最高为5分 1-5分

12 学年内所有考勤无缺席(有记录) 5分

13 除上述内容外,确需加分者,根据其记录或证明材料,按照其性质或影响酌情加分 1-4分

加分小计

备注:各项分可累计加分,加分总计不超过40分。

表格二:

参加国家、省、市、校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加分方法:

名次

级别 一 二 三 优胜 参与

国家级 40 35 30 25 20

省市级 35 30 25 20 15

校级 15 10 8 5 2

备注:各项获奖计分以获奖最高级别为计分标准,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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